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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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16-03-08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科学院,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环保科研成果应用,我厅拟评选2016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
(一)请填写本辖区(本系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份,并加盖公章。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科学技术类项目的申报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1.提交《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类)》(附件2),并和相关附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由省环保厅统一填写。
2.相关附件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
(三)科普类项目的申报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1.提交《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附件3),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科普作品(发行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前)4套、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填写。
2.相关附件包括: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证明(明确发行时间、数量、再版次数)、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截止日期
请围绕当前我省面临的环境热点问题及需求,积极组织拥有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及优秀科普作品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经汇总后统一上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三、其它事项
(一)对于获得2016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科学技术类项目,由我厅推荐参加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类)的评选,(技术评价证明材料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对于科普类项目,按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附件4)进行形式审查后,由我厅推荐参加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环境科学学会 黄昌吉 020-83545041
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 赵 扬 020-87531716
传 真:020-83373996
Email:gdhjxh@126.com
邮 编:51004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1101房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附件: 1.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2.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类).doc
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doc
4.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