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请于规定时间内(9月27日前)领取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回的材料,将安排统一销毁。
(一)现场领取(推荐)
1. 单位统一领取:同一单位有两位或以上申报人员的,必须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凭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2. 申报人员本人领取:所在单位仅有一位申报人员的,可由申报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领取(仅支持省内非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
1. 邮寄至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同一单位有两位或以上申报人员的,必须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扫码填写并签收快递。
2. 邮寄至个人:所在单位仅有一位申报人员的,可由申报人扫码填写并签收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