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要求,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已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3日到2022年6月29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请务必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得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定程序,参照附件2同步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请将盖章版附件2原件及附件3原件于2022年7月5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林煜玲
联系电话:020-8303619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02室
邮政编码:510045
附件:1. 2021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2. 2021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docx
3.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