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业绩成果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按《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提交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由专家评审确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不针对此类咨询予以回复。
1.硕士学历,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工作满三年,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中级,还是只能评助理工程师之后再评中级?本科毕业,是否需要先认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是认定还是评审?专科,一直从事环保工程治理,从来没有评定职称,应该评助工还是中工?中专毕业多年,在哪里可以评技术员,要先从技术员认定还是评审?
答:考核认定和职称评审是两种独立的获得职称的方式,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仅具备规定范围内的职称评审权限,省人社厅未明确评委会具备考核认定权限。
2019年度我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依据的文件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
职称评审遵循逐级评审原则,即需取得低一级职称后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
考核认定的流程一般为:人事管理单位-->主管单位-->相关人社部门。因此建议省直单位人员可通过登陆省人社厅网站并搜索“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认定”,了解对应流程;地市申报人员可通过所在地市人社局官网并搜索“专业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认定”,了解对应流程;也可直接电话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相关内容。
2.粤人发【2003】178号文没有废止。专科学历,目前没有取得任何职称,至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已经连续三年准备继续教育,业绩和论文,今年能否直接申请评工程师?
答:根据职称改革文件精神,需依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执行。
3.考取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可以以此为依据申请高工,但是没有工程师职称证,算工程师职称吗?没有工程师职称证书,多有不便,事业单位招聘需求和工资构成都涉及职称,请问怎么解决?具有环评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能否像认定那样,提交材料申请,就可以取得中级职称证书?
答:根据《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27号):“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我省生态环境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及以下各等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因此各位申报人需明确评委会只是负责评审工作,不负责职称证书的发证,也不具备该项权利。针对申报人所咨询的是否能通过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等材料申请后,由评委会发放中级职称证这一提问,职称证书的颁发权限在人社部门,建议向人社部门咨询。
4.请问深圳市的职称评审现在也是省学会组织吗?以前深圳中级职称升高级职称是三年工作年限,现在改成五年了吗?
答:职称评审实行属地化管理,已经下放权限的地市,须在属地申报评审,深圳市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的评审权限,故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的评审由深圳市属评委会负责,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由省评委会负责。
工作年限要求请参看《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相关内容。
5.请问论文是怎么要求的?是否一定要求在核心期刊发布的?
答:论文的要求请查阅《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学术成果条件”的要求。
6.请问污水管网工程属于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业绩吗?
答:属于。
7.通讯作者是否等同于第一作者?
答:通讯作者不等同于第一作者。
8.系统申报上的工作小结可以填现有工作的吗?
答:申报人尚未获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的,填写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的工作小结;申报人已获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填写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的工作小结,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填写任现职期间的工作小结。
9.评价标准条件中高级工程师的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的业绩成果条件:“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完成项目总数达到12项以上……且参与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达250万元以上。”这里“项目总数达到12项以上”可以不是项目主持人,但是参与编写人的项目吗?
答:不可以。申报人项目参与程度,需根据评价标准条件业绩成果中各分项对“主持、主要参与”等的要求执行。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四条高级工程师(三)业绩成果条件2.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
(1)主要参与编写4项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主持编写10项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主持10项以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主持10项以上……政策和技术咨询工作。”
10.评审中级职称,学术论文是否一定要发表在期刊上?
答:是的。如果学术成果提交学术论文,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23条“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或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技术研究性学术文章”。
11.论文可以用2018年的吗?
答:论文是否符合要求,不以年份区分。申报人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的要求提交学术成果材料。
12.档案在省外老家会影响职称评审吗?档案在人才市场要如何递交资料?
答:职称评审与档案不挂钩。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时,“人事管理单位”一栏填写的为申报人所在职单位,申报人可通过所在职单位提交职称评审材料;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按评审流程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你问我答系列第四批回复中第二个回复的更正说明
你问我答系列第四批回复的第二个问题“请问是不是系统上提交评审申请并通过人事单位审核后,才能在单位公示材料以及提交纸质材料?”
原解答:“是的,申报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上填报资料并提交评审申请,通过人事单位线上审核后,申报人下载填写和打印申报资料,再交由人事单位审核、公示、盖章。”
更正为:“不是。因人事管理单位线上审核时需填写公示具体情况,因此申报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上填报资料并提交评审申请后,下载填写和打印申报资料,交由人事单位审核、公示之后,人事管理单位再在系统上对评审申请进行审核。”
感谢各位申报人指出错误,对我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向大家郑重道歉!在今后的工作中,本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必将本着为广大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的原则,更细致地做好职称申报各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