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推动先进适用水污染防治技术在我省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厅拟编制《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具体通知如下。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申报;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四)技术成熟可靠,符合地方管理与治理需求,技术经济性良好,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二)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三)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四)垃圾渗滤液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五)黑臭水体治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六)海洋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七)智慧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控制技术。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组织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10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32249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层02房
邮箱:gdsthjt_zengxiangyan@gd.gov.cn
附件:1. 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x
2.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docx
3. 2023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x
4. 证明材料要求.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