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回复(第十批)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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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0-03-31

       1.我是肇庆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请问申报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是否还需要地方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答:不需要。

 

      2.请问大专环境专业毕业,工作后取得非环境专业自考本科及学位,但是15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环境专业工作,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吗?

      答:可以。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二条助理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   请问一下我12年环境治理技术专业中专毕业,17年函授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大专毕业,现从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类型工作,2020年3月刚拿到初次认定员级的证书,想请问:我申请助理的时候可以按照大专学历,取得员级两年后申请助理工程师吗?申请助理工程师的时候是需要评审还是认定呢?   

      答:可按大专学历,取得员级两年后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已取得职称的申报人,不能申请考核认定,因此您需通过职称评审申报助理工程师。

 

 

       5.参加工作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业绩能不能当申报有效业绩?

       答:不能。

 

       6.正高级工程师的业绩成果条件第2条中要求“且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学术成果条件第4条中要求“且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发明人)。”请问同一个专利能不能同时作为这两处的业绩成果条件和学术成果条件?

       答:可以。

 

       7.请问中直驻粤单位是否包括中央部属单位驻粤单位,中央部属单位驻粤单位的非事业编人员是否可以参与申请广东省职称评审?

       答:中直驻粤单位包括中央部属单位驻粤单位,中央部属单位驻粤单位的非事业编人员可申请广东省职称评审。

 

       8.   本人准备申请2019年度高级工程师评审,未进行继续教育,最近开始进行公需课学习,但专业课方面,没有相关课程,都下线了吗?近期还会上线2019年度课程吗?另外,如2019年度课程无法完成,可以用2020年度继续教育证明代替,进行2019年度职称申请吗?

       答:专业课的线上学习可通过其他继续教育培训网站进行。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人社部门。

不能用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代替2019年度的。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要求,申报2019年度职称评审时需提供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9.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否一定要有业绩成果? 

       答:是的。    

 

       10.我之前在一家公司的广东分公司工作,现在换工作了。这个广东分公司也解散了,想请问工作业绩证明之前公司的总公司开可以吗?如果取得工程师之后换了好几家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怎么填?是每一个公司都要填还是只在目前上班的公司填?

        答:业绩成果证明可由总公司代为盖章,但需附上总公司出具的代为盖章的说明。年度考核表需与所就职单位一一对应。